浙艺公告

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征集“传统手工艺体验生活馆”设计方案的公告

出处:总务处  文字:总务处  时间:2017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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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供应商:

我院拟对曙光路51-1号的一处房产进行整体改造。拟将其改建成“传统手工艺体验生活馆”,内容涵盖室内装修、家具定制、各类设备等采购项目,总体预算98.5万元。现就改造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集,详情如下:

一、场地现状

该房产位于曙光路51-1号1楼,面积约300㎡,目前已经腾空。具体户型结构须由设计方自行测量。

二、改造意向

1、建设目的

响应国家号召,落实传统工艺建设计划,秉承“传承非遗、创新非遗”的理想,将该场所改建成集展示、教学、实践为一体的“传统手工艺体验生活馆”,让深厚的传承文化再现光彩。

2、功能需求

(1)综合艺术厅

综合艺术厅是一个展示非遗文化的大厅,同时还具备作为对外开放学习的课堂功能。其主要功能包括:

① 展示推广:展示放置各类文化创意产品及文献资料;集中展示、宣传和推介个性手工艺者,调动年青一代从事传统工艺的积极性,培养高水平工匠队伍。

② 教学课堂:可作为老年学习活动、商业学习活动、社区学习活动、中小学课外拓展、非遗传承培训等教学场所使用。

(2)文化体验厅

文化体验厅是群众体验传统工艺制作,感受传统文化的体验区。着重于将实践与理论结合,切身感受传统手工艺的魅力,如茶道、香道、陶艺、金缮、扎染等。形成对传统文化“创造性转化”和“创造性发展”的传播矩阵。详细功能有:

① 文化体验:学习传统技艺的实践场所。

② 机动性变化:可以结合综合艺术厅,临时作为展厅使用;也可以结合食悟艺术厅,临时作为餐厅使用。

(3)食悟艺术厅

食悟艺术厅是一个设立饮食阅读的轻餐饮文化区,其集中展示、销售和推介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饮食产品,并通过阅读书籍加深对传统文化的认知,推动传统工艺和现代元素的结合。详细功能有:

① 提供饮食:饮食主要以包含文化元素的创意饮食为主。

② 阅读书籍:将书籍与多媒体结合,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。

(4)大师工作室

大师工作室针对手工艺爱好者进行专业培训。推行现代学徒制,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和开展研究,培养具有较好文化艺术素质的人才。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基础上,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、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,加强对传统工艺的挖掘、记录和整理。其功能包括:

① 产品研发: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。

② 培养人才:带徒传技,培养高素质人才。

三、设计要求

供应商设计方案应包括:1.四个场所的整体空间设计;2.四个场所所有家具的设计;3.按照场所功能需求合理布置软硬件设备。

供应商交付的定稿设计图纸应包括:设计总说明、总平面图、各部位立面图及剖面图、节点大样图、固定展具制作图、家具大样图、电器平面图、电器系统图、给排水平面图(如有)、顶视图、装修效果图、装修材料清单(含推荐品牌)、工程量清单。以上图纸含纸质蓝图1套(设计师签字、公司盖章)和CAD电子图纸1套。

四、经费安排

项目

金额

(万元)

备注

改造设计费

5

含整体空间设计、家具设计等

室内装修

69

四个场所,含原陈设拆除费用

定制家具、教具

20

四个场所的所有家具

软硬件设备

9.5

含影音、空调、空气循环系统等

五、征集流程

1、各供应商在报名前应来我校进行现场踏勘。如有意向,须于2017年6月1日下午16:30前至总务处1106办公室吴老师 87150082处报名。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现场踏勘测量,时间另行通知。

2、我院将择日召开方案评审会。届时,各供应商须制作设计介绍材料10份并携带至评审现场,并结合PPT进行现场讲解。

3、评审会后,我院根据评审意见择定供应商,并签订设计合同(附件1)。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小组的建议和我院的实际需求,尽快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送交学院复审。

4、我院将设计方案交第三方进行工程量复核。如有较大偏差,供应商须进行修改或者说明理由。第三方复核通过后定稿实施。

 

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总务处

2017年5月23日

    附件1设计合同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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